一盏“小桔灯” 照亮青少年成长路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高艳霞)近日,宝丰县检察院“小桔灯”法治教育基地,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联合评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系平顶山市检察系统唯一一家。
宝丰县检察院“小桔灯”法治教育基地于2019年3月建成,集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关工委办公室、社区矫正观护中心、普法宣传室、模拟法庭于一体,占地300余平方米。基地以“未爱呵护、为你成长”为主题,以“一盏‘小桔灯’,照亮青少年成长路”为工作理念,综合运用高科技手段和互动体验形式,打造身临其境的环境氛围,让青少年在互动体验中认知、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成为平顶山市特色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
基地建成以来,通过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开学第一课等常态化普法方式,开展活动11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10万余人,同时利用“空中课堂”“班班通”等开展“小桔灯普法”“守未同行”线上普法,制作涉及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网络保护等内容的普法宣传视频10余部,推文50余条,阅读量几十万次,切实增强了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为使更多的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远离犯罪,宝丰县检察院还依托“小桔灯”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在宝丰县一高、县一中教育集团、前营乡初中建设三个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基地,在27所中小学建设防校园欺凌和防性侵害“小桔灯”法治宣传长廊。该院与县教体局联合制定下发通知,定期组织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已成为常态化工作,目前“小桔灯”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已经建立起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线上和线下两大阵地。
“我们将持续深化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全域治理,将‘小桔灯’未检品牌建设融入‘六大保护’,与家庭、学校、社区、乡村、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力量建立‘1+7’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小桔灯’未检品牌知名度,真正做到让‘小桔灯’留在群众心中,让‘小桔灯’未检保护工作飞入寻常百姓家。”宝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说。
引导学生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郭鑫彤 周丽萍)为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日前,叶县检察院联合叶县第二实验小学开展“播撒法治阳光、护航学生成长”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为德化街校区、昆北校区三至六年级学生送上“法治大餐”。
宣讲活动中,叶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围绕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如何培养网络安全意识等内容,结合身边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解读了相关定义、表现形式以及危害后果等,引导学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危害,提醒孩子们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叶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化检校共建,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不断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以法治之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持续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李慧)日前,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晚晴带领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平顶山市第九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赵晚晴向该校学生讲解了未成年人应注意的法律事项,让同学们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发放了该院印制的预防校园欺凌、护佑成长预防性侵等法律宣传册,引导学生对校园霸凌、性侵性骚扰等侵害勇敢说“不”,号召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防范能力。法治副校长根据办理的真实案例,通过诙谐有趣的语言,角色扮演、有奖问答等方式,使同学们明白了在面临问题时要及时寻求老师的帮助。
赵晚晴说,该院将加强与辖区内中小学的沟通,以持续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为重点,以丰富的普法宣传形式深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