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代文官 聂星梅)近日,渑池县法院以府院联动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因强制拆除引发的附带赔偿行政纠纷。
家住渑池县某镇的张某到渑池县法院起诉称,其在自有的一般耕地上先后建设养殖场(新、旧猪舍),某镇政府于2022年1月6日以新猪舍违建为由,在未下达任何文书的情况下,直接拆除了新猪舍。张某认为,其所有的新猪舍并非在规划区内,不属于违建,某镇政府以违建为由在未履行告知义务、未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情况下直接对其新猪舍进行拆除,属于程序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某镇政府对其所有的新猪舍进行拆除的行为违法,并要求某镇政府赔偿违法强拆养殖场损失费等共计338743.1元。
渑池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杨爱霖秉持“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的理念,同分管院长武波一起主动对接某镇政府,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多次与某镇政府沟通,分析研判,提出化解方案。最终,经多方努力,张某与某镇政府达成和解协议并确定了具体赔偿数额,张某也撤回了对某镇政府的行政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