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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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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共享”变“私藏” 小心触法网

日期: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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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5版:法案传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刘艺媛 王可可)“我深刻认识到了盗窃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感谢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日前,得知禹州市检察院对自己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卞某给承办检察官发来短信。

  2023年5月10日,某电动共享单车运行维护工作人员付某在公司监控平台发现,其公司投放的一辆共享电动车上的定位被拆除。付某怀疑有人恶意将电动车推走,于是连忙赶往电动车定位消失的地点去查找,很快就在附近的一户居民家中找到了丢失的电动车,随即报警。

  经侦查,公安机关发现该居民家的女婿卞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卞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卞某供述,由于害怕被公安机关追查,他强行将车座、车牌及车辆控制器等拆除。

  2023年8月22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禹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共享电动车回家准备日常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卞某系初犯偶犯,此次盗窃行为出于临时起意,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道歉、自愿赔偿该公司各项损失8000元,并取得谅解,日前,禹州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

  共享电动车“共享”仅是车辆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贪图利益妄求将“共享”变“私藏”属于盗窃行为,如果达到法定量刑标准,将涉嫌刑事犯罪。面对触手可及的共享产品,大家一定要文明使用,切莫私自占用,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