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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检察官的“火眼金睛”

日期: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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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2版:法治故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陈媛媛

  “它是我们办案的好助手,有了它,我们就像多了一双‘火眼金睛’,现场全貌、问题整改情况一目了然……”近日,在汝州市庙下镇杨庄村,汝州市检察院食药环资检察一体化办案团队的检察官在对一起破坏耕地案件开展“回头看”时,向河南法制报记者“炫耀”着一件办案利器。

  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犯罪嫌疑人崔某等5人在庙下镇杨庄村一废弃厂房内建反应池加工炼制柴油。相关部门经现场取证检测认定反应池的废水具有腐蚀性危险特征,且该渗坑紧挨耕地,严重危害耕地质量。

  检察官在公安刑事立案、审查逮捕环节便提前介入,多次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诉前磋商,三方合力办案。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崔某、杨某等人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出资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应急处置、环境修复协议,土地、水体污染及时得到修复。被污染土壤经无害化处置后种上了树木,附近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在审判环节,崔某等人均认罪认罚,法院结合其认罪悔罪表现和被污染土壤已被修复的实际情况,作出缓刑判决。

  春耕正当时,检察官继现场调查后再次来到案发地,查看渗坑整改情况。

  在现场,法警配合检察官维护秩序,依法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同步录像;检察技术人员熟练地操作着无人机,直击“盲区”,“三位一体”(检察官+法警+技术人员)办案。

  通过无人机传回的画面可以看到,渗坑旁边的耕地春意正浓,麦苗长势喜人。

  检察官向记者“炫耀”的办案利器就是技术人员手里的无人机。

  “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经常面临现场面积大、体量大、地形复杂等情况。传统照相机、摄像机无法全面拍摄,取证困难。有了无人机,办案就插上了科技的翅膀,办案效率、质量也‘飞’了起来。”

  “院里对我们技术人员都进行了培训,熟练操作无人机是办案的基本保障,也是我们对自身业务素养的基本要求。”

  …………

  说起团队之间的默契配合,现场的检察官、技术人员、法警都很自豪。

  该案的办理并非个例。据了解,汝州市检察院2021年创新建立食药环资检察一体化办案团队,创新探索“五同步一体化”履职机制,即刑事和公益诉讼同步提前介入,同步引导调查取证和先行应急处置,同步进行污染评估及生态损害赔偿鉴定,同步督促侵权人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与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同步跟进生态修复。同时,平顶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强化指导,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2021年以来,汝州市检察院共办理污染耕地、地下水案件15件,其中9件均在公益诉讼立案前完成生态环境修复。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慧表示,将坚持“打击+修复+预防”并重,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当好生态检察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