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梦扬 通讯员 李瑞娟 柳森森
2023年以来,清丰县检察院立足司法实践能动探索,以刑事案件轻罪治理为着力点,积极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坚持“轻重有别+综合履职+数字赋能”,多维度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
多管齐下 提升办案质效
清丰县检察院建立刑事案件轻罪案件分类和繁简分流处理机制,组建“轻罪案件”办案团队。该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开辟简案快调快处快办快审通道,及时定分止争,切实提升办案效率。
移送起诉后,检察官实时跟进调解工作,采取全流程矛盾化解方式,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以个案为切入点,深入剖析类案发案原因,将审查视野延伸至社会治理痛点难点,以个案推类案、以类案保公正。
综合履职 完善办案机制
该院积极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将赔偿保证金、退还违法所得保证金、罚金缴纳保证金均纳入可提存范围,明确提存金数额计算方式、差额处理原则,并规范提存过程;充分借助综治、联调委及基层乡村力量,因人因地因事组建评理说事团,推动矛盾纠纷在一线解决。该院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对内制定意见,对外会签工作办法,推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
数字赋能 创新治理模式
该院利用数字模型,提升监督质效。努力打破数据壁垒,借助公安机关平台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相关案件,再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受理移送人员数据进行比对,筛查纠漏、撤案线索,确保“挂案”清理质效。
同时,该院坚持轻罪案件“非羁押为主、羁押为辅”原则,会同公安部门推行“非羁码”微信小程序,对被监管人进行线上实时监管,提高监管水平。2023年以来,该院诉前羁押率同比降低11.07个百分点,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