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刘路 叶子豪)日前,郏县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协助江西省宜黄县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雷某与江西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定雷某支付其所欠江西某公司的货款。执行过程中,雷某仍不履行义务,且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宜黄县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向郏县法院请求协助。
接到协助请求后,郏县法院立即安排专人和宜黄县法院执行干警进行对接,并协助查找雷某的下落。经多方了解,得知雷某在郏县某厂工作后,郏县法院和宜黄县法院的干警迅速前往某厂,将雷某拘传至郏县法院,并作询问笔录。其间,郏县法院执行干警积极配合宜黄县法院给雷某做思想工作,从法、情、理、信等方面进行劝导,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雷某仍无动于衷,以种种借口搪塞,丝毫没有还款意向。鉴于此,宜黄县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并在郏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顺利将其移送至拘留所。
近年来,郏县法院秉持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理念,不断深化拓展异地执行协作机制,高效完成委托、协助工作,强有力地打击了躲避、抗拒执行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