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李浩胜)近日,鲁山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并现场释法说理,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
该院在办理该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父母一直外出务工,对孩子缺少监护。为督促家庭关爱回归原位、家庭成员落实监护责任,该院制发了督促监护令,认真分析其存在的监管缺失问题,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给予孩子更多关心与呵护,保证涉罪未成年人获得家庭教育,感受到家庭温暖,为其今后顺利回归校园和社会打下基础。该院还联系了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对涉罪未成年人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监护人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表示,今后会在家多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沟通,给予孩子更多关心关爱,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检察工作文书。
全国两会上,两高工作报告显示,全国检察机关2023年制发督促监护令5.7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