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刘备 黄一帆)“谢谢你们专门跑一趟!”近日,躺在卢氏县某医院病床上的一位老人动情地说道。
这位老人是卢氏县法院办理的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老人已古稀之年,身患多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因赡养费问题,老人将6名子女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6名子女每月分别给付老人麻某赡养费250元。判决生效后,儿子任某军、女儿任某莲都以家庭条件差收入低为由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考虑到如强制执行、机械办案,可能会让濒临破裂的亲情再添加一道伤痕,引发家庭矛盾升级,因此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可能不仅要拘留,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任某军、任某莲表示愿意支付赡养费。
收到执行款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老人联系,得知老人目前在住院,当即决定将案款换成现金送到医院,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温馨的一幕。
案款虽不多,却直接关乎民生。卢氏县法院坚持“小案不小办”原则,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用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