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集中执行
执行到位141万余元
本报南阳讯 为进一步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017年3月,张某在王某承揽的建筑工地上务工。工程结束后,王某仅向张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张某多次讨要未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进入执行过程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相关手续,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王某总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在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一大早就来到王某家中,耐心细致地对其释法明理,但王某还是不为所动。执行干警告知其如果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进行拘传。迫于执行压力,王某终于认识到消极应对执行的严重后果,遂迅速筹齐款项,将欠款一次性履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共查扣车辆两辆,执行完毕13案,和解8案,执行到位141万余元。该院将继续以雷霆手段,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震 孔令涵 王骞)
内乡县法院开展专项行动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本报南阳讯 近日,内乡县法院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全力兑现胜诉权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被告黄某称能帮助原告程某租赁土地,需交纳土地承包押金3万元。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3万元,后并未承包任何土地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遂多次催要这3万元,被告并未返还。法院判决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程某申请强制执行。因黄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将其拘传。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确实困难,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程某与黄某经过多轮协商后达成和解协议,黄某当场履行两万元,剩余部分分批履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始终秉承实事求是、人性执法的工作准则,坚持做到“先讲法、再加压、后施策”,通过走访调查、依法使用拘传、拘留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刘震 聂传青 屈熙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