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17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决不能让违法占地建豪宅引发群众不满

日期:03-04
字号:
版面:05版:法眼观澜       上一篇    下一篇

  □峻峰

  3月2日,广东省普宁市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上反映该市陂老村一村干部拥有60亩地,其中40亩地盖起了高楼、别墅和厂房,豪宅占地就达7亩的情况,经核实,村民反映的黄某曾经担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后不再担任。目前,黄某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已被批准逮捕。

  该事件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是公众对于农村土地管理和村干部廉洁问题的关注,同时反映了公众对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关注。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是相当严格的,特别是在面积标准和建筑层高方面。然而,黄某拥有的宅基地远远超出了标准,引起了人们的质疑。

  据通报称,黄某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黄某自己拥有60亩土地,这些土地是怎么获取的,是司法机关在下一步办案中要查清的问题。

  人们担忧集体土地法律保护的漏洞存在,担忧一些人钻法律空子,或者利用某种权力享受某种特权,就像黄某一样占用大面积土地建设私宅,形成“封建庄园”或“将军府”一样的“城堡”。那些非法存在的豪宅必然是法治建设的“钉子户”,是人民群众的“眼中钉”。

  乡村豪宅的非法存在,透视出其背后的多重违法因素,其违反国家土地管理和城乡建设的相关法规法是不言而喻的,引发的社会问题是很严重的,与我国耕地资源相对较少的国情不符,造成了农村的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破坏,严重冲击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最终让农民利益受损,给国家粮食安全造成隐患,问题的背后是特权和不法行为存在。

  因此,仅从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层面来说,就需要加以警惕。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国之大者”的极端重要性,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依法依规管地用地,“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有关责任部门必须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制止、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的行为。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挑战法律的权威和法治的规则。任何法律的遵守和执行绝不是儿戏,在一些地方,有这么一些人,无视法律的存在,让私欲无限膨胀,把法规弃之一边。决不能让这些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成为公平正义规则的“破窗者”。

  法治治理必须是无缝隙的治理。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战略中,必须确保法治保障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加快推动法治示范村建设,把法治乡村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将建设法治乡村与实施乡村振兴统筹规划、一体推进,把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基层的党员干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最终形成法治乡村、公平乡村、和谐乡村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