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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开门杀”酿事故,谁担责?

日期: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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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4版:法在身边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芋文青

  身边的事

  2023年7月21日,焦某驾驶小型客车,头东尾西靠南停靠在禹州市西大街路口,在开关车门时,与原告丁某驾驶的由西向东行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丁某和电动车乘车人张某面部、肩部、膝部和腿部等多处损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丁某和张某无责任。

  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丁某、张某将焦某及车辆交强险投保公司诉至禹州市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依旧各持己见,互不让步。经审查,法院认定丁某和张某各项损失2.5万余元,判决由焦某驾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

  法官提醒

  司机和乘车人在开门时,应先观察周围的交通状况,确保没有来往的车辆和行人再打开车门,以免对行驶中的车辆和行人造成危险。因开车门导致事故,除民事赔偿外,严重的还将会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