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申臣)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等人将一面印有“勤政高效 司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淇县法院执行局。
2017年,被告刘某某雇原告张某某等人在某项目做钢筋工,张某某等人在工作一个多月后,刘某某仅支付每人800元,称剩余的工资随后支付,让其先回家等待。后张某某等人多次向刘某某催要剩余的工资未果,遂于2023年年底将刘某某诉至法院。淇县法院判决刘某某共需支付张某某等人工资2.6万元,但刘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环节。
该院执行干警通过查询,未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鉴于刘某某常年不在家,便通过公安机关查询到其联系方式。在通话中,刘某某一开始声称由于别人欠他钱,所以他也无力偿还,执行干警劝说刘某某前到法院协商解决此问题。刘某某到执行局后仍怀侥幸心理,认为即将过年,法院不可能拘留他。但执行局干警态度明确坚决,告知其继续拖欠工资的严重后果,并不会因为过年就影响案件的执行。在面临被拘留的情况下,刘某某让家人送来了全部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