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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一批民生新规开始施行
●推动社保经办服务“便捷办”“高效办”;
●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12月1日起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肉类生鲜食品禁止使用“生鲜灯”。第七条:“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简化简单食品制售行为的许可规定;
●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促进科技向善;
●完善律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管制度;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