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性化解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日期: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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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毛伟赵超平)“感谢武陟县检察院的积极沟通,工伤赔偿金我已经收到,我对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及案件的最终结果非常满意……”近日,一封由当事人胡某写的感谢信让武陟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受触动,再多的辛苦此刻都是值得的。
胡某的丈夫田某生前系某公司管理层干部。2021年11月23日,田某上白班后当晚又参加公司组织的文化活动,并回到公司宿舍休息、值班。次日早上,田某被同事发现异常后拨打120电话急救,医护人员到达现场检查后,田某已无生命体征。医院出具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田某系心源性猝死,死亡日期为11月24日。
2021年12月至2023年2月,在经过两次工伤认定申请、一次行政诉讼之后,田某最终被认定为视同工伤。但因与人社部门在工伤赔偿金发放时间和方式上存在分歧,田某工伤赔偿金迟迟未发放到位。
武陟县检察院检察官获知这一线索后,随即与胡某取得了联系,并分别调阅了法院卷宗、人社部门工伤认定材料。经全面审查检察官认为,田某所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
为保障胡某合法权益,武陟县检察院与人社部门进行了积极磋商,制定工伤案件会审联签制度。并对胡某释法说理,积极调和胡某与人社部门之间存在的分歧。最终,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人社部门快速办理,将91.2356万元赔偿金发放给胡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