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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麻鑫鑫
今年以来,濮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深度融合”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四同步四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同步谋划致力于思想融合
濮阳县检察院坚持树牢“围绕业务抓党建,狠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切实发挥院党组的头雁作用,凝聚思想共识,一体推进党建业务工作同步开展。该院以党建引领“四大检察”,组织中心组学习9次、检委会学习19次,动态调整检察工作“矩阵”,明确路径、思路、措施和目标,找准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法治担当的切入点、结合点,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同步部署致力于责任融合
该院明确党建责任清单,采取明确责任人、责任期限的方式,建立上下衔接、协调配套的责任体系,形成同向用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在院党组层面,根据上级规定需要贯彻落实的党建事项,在工作会议上同步研究、谋划、部署;在部室层面,探索把党员管理同步纳入检察工作业绩考核管理范畴,规范建设党员示范岗,成立党员先锋队,以量化评价方式引导党支部和党员能动履职、创先争优。
坚持同步落实致力于工作融合
在推动党建与业务载体融合时,该院注意选择好角度、掌握好尺度、把握好力度,努力做到有机融合、共同推进。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该院充分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载体,大力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定期对党员履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自评、互评、考评,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实行“一部室一品牌”建设,强化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开展了“两卡”专项整治、保护“钱袋子”、司法救助、守护“未”来行动等一批检察监督活动。
坚持同步检查致力于效果融合
濮阳县检察院坚持结果导向,既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更要着力提高融合成效,使党建工作成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擎”。该院建立融合机制,把各项检察工作有机嵌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分解到各党组成员、各职能部门和每一名党员干警,实行党组成员向党组进行抓党建和业务工作“双汇报”、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开展党建和业务工作“双指导”、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对党建和业务落后部门负责人“双约谈”等制度,引导干警时刻把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建立考评机制,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量化、同考核、结果同运用,激发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主动抓融合的内生动力,层层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加大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和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引导党支部和党员主动在推进改革、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