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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林栋)11月27日,《河南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亮点1:分类细化人大街道工委的职责
《条例(草案)》将人大街道工委的职责分类细化为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履行的职责,以及县级人大常委会安排交办的工作,两个部分共14个方面。主要包括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反映代表和群众意见,管理代表联络站等基层民主平台载体,组织召开街道居民议事会议,以及办理县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和其他工作等。
亮点2:吸纳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
2022年4月,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街道探索居民议事会议制度。截至目前,全省692个街道中已有337个街道实行了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借鉴浙江、湖南立法经验,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将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纳入街道人大工作范畴,规定人大街道工委通过组织街道居民议事会议的方式,建立居民参与管理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的民主议事制度,并对街道居民议事会议代表的产生、议事会议主要任务等作出原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