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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通讯员 徐文娟)近日,荥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玲霞到高村法庭了解案情、化解矛盾,当庭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前调解。
河南某新型建材公司和河南某建设公司是友好合作伙伴。河南某建设公司因需向河南某新型建材公司购买砂浆,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口头约定付款和送货方式。河南某新型建材公司向河南某建设公司供应砂浆后,却迟迟收不到货款,遂将河南某建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
为妥善化解矛盾,马玲霞深入高村法庭,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案情,对双方提出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根据争议焦点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从法理人情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原告在利息上让步,被告同意支付欠款,双方当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当事人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