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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姜楠 马艺铭)农民工李某手里拿着4万元钱难掩喜悦之情,激动地说:“只听说俺老板在打官司要工程款,怎么也没想到法院会通知俺直接来领工资!”
11月17日,汝州市法院钟楼法庭举行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当场为2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92万余元,实质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高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某建设公司承包某实业公司建设工程后,于2021年10月将钢筋劳务工程分包给徐某个人施工,徐某组织工人施工至2022年7月完工,后某建设公司仅向徐某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92万余元工程款未付。2023年8月15日,徐某以某建设公司为被告,向汝州市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要求某建设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钟楼法庭法官张红克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92万余元工程款均系徐某组织施工的20名农民工工资。为彻底解决案涉工程全部纠纷,张红克主动联系农民工详细了解情况后提出调解思路,让农民工参与到本案诉讼中,由某建设公司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在张红克向双方当事人讲清“法理”“事理”“情理”后,双方当事人均同意20名农民工以原告身份参加本案诉讼,变更本案案由为劳务合同纠纷,由某建设公司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经过数次调解,最终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某建设公司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以现金方式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