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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蔡向阳)近日,宁陵县检察院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县法院签订《关于建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工作办法》,着力解决检察机关不起诉后对不起诉人移送行政处罚缺位问题,切实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做精做实。
据了解,宁陵县检察院成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全县不起诉案件罪名情况,围绕20余个常见罪名,制作《行刑反向衔接常见罪名审查手册》;充分利用府检联动协作平台,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细化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机制,建立接收反馈、信息共享、跟踪督促等机制;向府检联动协作平台各成员单位通报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凝聚共识,努力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的常态化与全覆盖;该院行政检察部联合案管办、技术科,运用信息数据对比,筛查相关线索,分类施策,打造行刑反向衔接监督集群,形成了“点”上求精准、“面”上重突破、“线”上抓延伸的一体化推进格局,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