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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曹颂雅谢明珠
“七级伤残1处,十级伤残1处。”袁某在施工过程中从高空坠落,被送往医院救治后,鉴定出了该结果。
虽说承包方傅某垫付了袁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但其他各项损失,分包方公司与承包方傅某并未支付,多次协商无果后,袁某向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王丽香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双方对赔偿金的数额认定、承担责任主体存在较大争议,且原告袁某伤后无法工作,亦无收入来源,还需二次手术。“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让袁某尽快拿到赔偿款。”王丽香暗下决心。
认真分析案情,分别与原、被告双方沟通案情及法律适用,全面了解各方真实想法与困难,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从法理、情理等角度帮助双方梳理事情原委,明晰案情……经过王丽香坚持不懈的多轮协商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愿意支付原告共计22.5万元,为便于原告后续二次手术治疗,被告当场支付了21万元,余款1.5万元承诺在约定时间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