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东实习生王天琦
“要做一个正直勇敢、遵纪守法的人。咱们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好不好?”几日前,在开封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杏花营派出所,民警蹲下身子,对一名“投案自首”的小学一年级学生说。小男孩郑重其事地伸出小拇指,与民警“拉钩”,说自己一定不会忘记。
11月12日下午,小男孩放学回家后,其父亲无意间发现孩子书包里多了一些文具。在父亲的严肃“审问”下,孩子承认自己对他人的文具爱不释手,便偷偷装进自己的书包里。
小男孩的父亲意识到,不能简单教育几句了事,必须给孩子一个深刻的教训,才能让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不走歪路,便将孩子带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第二天一大早,该所户籍室民警曹建敏便接待了这名特殊的“投案自首”者。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民警领会到了孩子父亲的良苦用心,便配合家长唱起了“双簧”,引导孩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鼓励其知错就改,主动承担责任。
民警和家长的“默契配合”,培养了孩子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次教育相信也能成为男孩成长道路上“最珍贵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