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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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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冒充法院工作人员骗取钱财被判刑

日期: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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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省会政法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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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马营慧杨志伟)日前,新密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冒充法院工作人员骗取钱财的案件,涉案男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今年6月至7月份,被告人刘某化名“刘思雨”,声称自己是新密市法院工作人员,能够通过法院领导的关系为被害人尚某办理房产证。刘某利用本人微信号和另一个假冒法院领导的微信小号和尚某聊天,骗取其信任,以需要找领导、缴纳房屋契税为由,先后骗取尚某2.5万元和3条香烟。随后,刘某网上联系办假证人员,制作假房产证交于尚某。尚某查询发现该房产证为假证,遂报警。据了解,这已不是刘某第一次犯案,2019年其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出狱后,刘某再次犯案。案发后,刘某退赃2.5万元并返还被害人,7月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另,被告人刘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应对其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