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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濮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王鸿雁)近日,濮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深入践行“浦江经验”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真下真访民情,实心实意办事”,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意见》明确,市级党政领导、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每季度至少一天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访,做到随机接访、预约接访相结合,有访接访、无访研判相结合,着力推动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化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直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下访接访,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县(区)领导干部、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每月至少一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一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采取带案下访、重点约访、联合接访等方式,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开展信访工作;对下访或接访中发现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有利于推动问题解决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信访部门提请相关市、县相关领导包案化解,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事心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