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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尚林杰 蔡向阳
今年以来,宁陵县检察院坚持高质效检察履职,用三把“金钥匙”开启服务群众之门,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推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检察实践。
“检察+”——开启多元化精准救助之门
今年以来,宁陵县检察院先后与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等单位会签多个文件,探索建立“检察+妇联”“检察+乡村振兴”“检察+民政”的“检察+”多元化精准救助机制。
日前,该院在办理一起被伤害案件时,了解到受害人家庭困难,遂将线索及时移送该院控申部门。该院控申检察官带案下访,发现受害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及时启动多元救助因案致贫困难妇女机制。在机制的推动下,受害人很快得以入院治疗,病情逐渐稳定。不久后,该院向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000元。
截至目前,该院已为39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余元,救助困难妇女17名。该院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做好精准司法救助工作,对内下好司法救助工作“一盘棋”,对外依托“检察+”多元化精准救助机制,联合多部门凝聚司法合力。
检察建议——开启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之门
日前,该院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辖区公共建筑、公共服务设施未真正保障残障人员和老年群体的权益,遂组织相关行政单位,召开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系列案公开听证会。
会议邀请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大家一致赞成检察机关采取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持续推进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表示将认真落实整改。
此外,该院多次实地调查,通过立案、磋商等方式,督促行政单位立行立改。为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检察官反复调研分析,找到问题最优解,用法治力量守护特殊群体,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门听证——开启化解群众烦心事之门
今年1月底,孔某的儿子与吕某夫妇因医疗纠纷在家门口发生争论,孔某意外倒地,导致腰椎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孔某与吕某夫妇在争执过程中没有发生殴打、推搡等情况,孔某的腰椎骨折不是吕某夫妇造成的,遂向孔某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孔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该院受案调查后,确认公安机关的处理并无不妥。考虑到孔某行动不便,该院决定把听证会开到孔某家里,同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孔某详细介绍该案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耐心解答其疑问。最终,孔某表示认同,心里的“疙瘩”解开了。
听证会后,宁陵县人大代表于晓明感慨道:“宁陵县检察院采取‘上门’公开听证,体现的是人文关怀,释放的是司法温度。这种以高标准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的做法,是检察机关推进溯源治理的有力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