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骗取赔付款 事情败露忙自首
日期: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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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被告人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付款的诈骗案。该案被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郑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10个月。
2021年,李某在上网看短视频时发现了一个“商机”:现实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大多数情况下都能不同程度地得到赔偿。李某、申某伙同其他几个朋友(另案处理),购买了几辆二手车,分工合作,商议了“赢利”模式,并迅速实施起来。
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李某、申某等人驾驶车辆,趁早、晚高峰交通拥堵的时机,故意追踪变道车辆,加速从侧后方与之碰撞,恶意制造交通事故,报警后,等待交警划定对方车辆全责,通过向对方索赔的方式骗取赔付款,或者通过驾驶两辆汽车互撞的方式向保险公司索赔。经核实,李某、申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计制造26起交通事故,诈骗5家保险公司共计3万余元。
一次又一次的报案报告引起了保险公司经理的怀疑,交警也在工作中发现了异常,认为案涉车辆有“碰瓷”嫌疑,遂联系了保险公司和其他辖区的交警,查明案涉车辆驾驶员在其他地区分别有多次事故理赔信息,便立即展开侦查活动,并电话通知李某到公安部门处理事故。李某预感到事情即将败露,于接到通知的第二日投案自首,如实陈述了自己伙同申某等人,实施诈骗的事实。
(孟慧敏 卢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