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督促企业合法经营
日期: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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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督导
本报讯 近日,新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非法储存危化物品案时发现,该案危化物品储存地点在一村庄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该院及时邀请人民监督员,联合当地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深入案发现场,查看实际情况,并来到辖区企业,对企业使用危化品情况开展联合督导和安全管理检查。
督导现场,检察官为企业负责人讲解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普及了安全生产常识,并以案释法,提醒企业员工时刻紧绷安全生产之弦,督促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新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以能动检察履职,严厉打击破坏安全生产犯罪活动,督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凝聚合力,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助推企业安全生产溯源管理,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王美凤/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