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程玉成 通讯员 胡新建)今年以来,沈丘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的同时,勇于扛牢政治责任,切实抓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坚持人民至上,在化解基层群众矛盾、解决群众诉求、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上,提升检察服务能力。
9月22日,曾在沈丘县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饰公司)工作的阙某等人来到该院,反映服饰公司拖欠工资情况。案件受理后,该院根据与县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出提供法律援助的建议。案件承办检察官与援助律师一起走访调查,围绕案件具体情况,为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协助收集固定劳务关系、工资薪酬等方面的证据材料,引导申请人向法院依法起诉维权。
9月底,在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服饰公司当庭支付阙某等人一部分工资。阙某等人与服饰公司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既保证了农民工薪资要求,也为企业解决了用工荒用工难的问题,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
该院坚持每一起“小案”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理念,对每一起案件都严格做到办理依法、说理讲情、为民解困,彰显“检察为民”情怀。近年来,该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8件,帮助28人挽回损失或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