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签证出游缅甸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日期:11-06
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基本案情
2019年春节期间,外出打工返乡的李某(另案处理)在老家亲戚的牌局上邀请王某等5人去缅甸游玩,称自己的老板会承担往返机票和住宿费用。王某等5人欣然同意。随后,李某给5人订了机票。5人在未办理护照与签证的情况下,先是乘坐飞机前往西双版纳,再坐车来到边境,又乘坐橡皮船到达小河对岸,辗转到达缅甸的一处酒店。
第二天,李某开车将5人拉到当地一家赌场。据王某等人事后交代,他们玩了一会儿就回了酒店。王某等5人在缅甸分别待了10天至1个月不等,游玩后就联系李某,由李某将其送回西双版纳,后乘坐飞机返乡。
判决结果
2022年4月,伊川县公安局根据上级交办的线索,传唤王某等5人到案。2022年6月23日,伊川县检察院以5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向伊川县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伊川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等5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五个月不等。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案中,王某等5人在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以非正常方式前往缅甸,属于偷越国(边)境,侵犯了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已经构成犯罪。
此外,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频发,很多涉案人员就是在熟人的诱骗下,通过偷渡的形式到国外,造成严重后果,有的甚至导致家破人亡,“杀猪盘”就是典型的例子。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个人安全来说,偷越出境都危害极大,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陈卫军 吴青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