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要回欠款无望了,多亏了检察官!”
日期: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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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金莹
“本以为要回欠款无望了,多亏了检察官!你们认真细致地查明事实,短短两个多月,不仅帮我要回了欠款和利息,还依法追究了伪造证据的欠款人的刑事责任!”近日,收到全部执行款的王某,拉着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手道谢。
拆迁补偿款被转移
2014年,张某分两次向王某借款12万余元,约定一年后偿还利息及本金。一年后,张某未按约定还款,王某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张某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仍不履行,王某于2016年8月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张某死亡,王某请求追加张某的妻子、儿子为被执行人。2018年年初,王某发现张某名下的宅基地拆迁补偿款190余万元被其儿媳取走,遂向法院申请追加张某的儿媳为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称,19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已被用于偿还张某生前欠款,当地法院因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19年11月28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利用鉴定发现疑点
王某认为,张某的家人是为了逃避还款,才谎称拆迁补偿款全部用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自己今后再想要回欠款就更加困难了。今年3月,王某向红旗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查明事实。
收到王某的监督申请后,检察机关调取了相关卷宗。经过认真审查、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债权人、证人后,承办检察官一一审查证据,对所有借条和收条进行笔迹鉴定,发现其中一张30万元的收条并非债权人何某甲所写,而是另一名债权人何某乙所写。经反复询问各方当事人和调查取证,张某的儿子张某某最终承认其除偿还何某乙100万元欠款外,另行虚构了借何某甲30万元的事实,请求何某乙冒用何某甲的名义,出具一份30万元的收条,提交法院并以此证明张某的遗产全部用于偿还他人借款。
刑民共管促执行
张某某伪造证据,拒不偿还王某借款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检察机关以张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监督公安机关于今年3月29日立案。张某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认罪认罚,其家属于6月15日将该案执行款25万余元全部交到法院。至此,这起长达9年的案件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