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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电10月24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6个方面
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开展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爱国主义教育法遵循爱国主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从6个方面保障和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开展。
●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明确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强调爱国主义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同时根据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突出青少年,对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学校、家庭、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
●在爱国主义教育应遵循的原则上,着眼凝心聚魂,重在建设、以立为本,既强调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又强调实践养成、融入日常、注重实效。
●规定了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和标志、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
●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和各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包括利用红色资源、文物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各类资源,通过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和各种纪念庆祝、民俗文化活动,通过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宪法宣誓等仪式礼仪,通过文艺作品、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各种平台载体等。
●明确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对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职责,同时规定了教育、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文物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并规定了支持爱国主义教育有效开展的保障措施。
5个结合
多层次多维度推动爱国主义教育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爱国主义教育是多层次、多维度的,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等目标一致、内容相通,应当在工作中紧密结合起来。爱国主义教育法对此作出相应规定、提出要求。
●要将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紧密结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要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要将爱国主义教育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将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史文化遗产等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等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要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的是爱国主义。爱国作为公民最基本的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和首要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其他要求对涵育爱国主义精神发挥着重要作用。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两者有机融合。
●要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紧密结合。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爱国主义教育与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目标一致、互为支撑。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爱国主义教育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开展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提出要求。
●要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公民工作生活紧密结合。按照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规定,充分挖掘好、利用好壮美风光、历史文化遗产、纪念设施、民俗文化等资源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倡导爱岗敬业,因地制宜、润物无声,让人们感受祖国的壮美河山和悠久文化,展现劳动之美,激发爱国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