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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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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倒卖国家三级文物被判刑罚

日期: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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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1版:以案说法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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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事

    2018年,犯罪嫌疑人梁某从朋友马某处购得一把刻有铭文的青铜剑。后来,此剑被从事文物经营的李某知晓,便通过梁某的朋友贾某与梁某取得联系,并购买到此剑。而后随着李某、贾某等人被抓,梁某也因此事落网。经鉴定,该铭文青铜剑为战国时期青铜剑,属国家三级文物。

    判决结果

    近日,由洛阳市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倒卖文物案,经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梁某犯倒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检察官提醒

    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历史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实物见证,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会让许多珍贵文物流失海外,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希望每一位公民都树立保护历史文物的意识,为传承历史文脉、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历史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自己的贡献。(陈卫军晋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