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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岳明通讯员孙芳
近日,当事人从安徽亳州来到永城市法院,将一面写有“捍卫正义、维护公平,业务精湛、品德高尚”字样的锦旗交到调解员张洲爽手中,并感激地说:“没想到诉前调解效率那么高!从起诉到调解成功不到一个星期,不仅把欠款问题解决了,还把后续可能存在的问题也一并解决了。”
安装设备工期延期引发争议
2022年9月8日,原告亳州市某机械安装公司与被告永城某不锈钢公司签订设备安装合同,含税承包价20万元。合同生效后次日,原告进入被告场地施工,由于被告方设备未及时送到,导致工期延期。
2023年3月31日,原告配合被告将设备调试完毕,被告开始生产。被告投产后,原告发催款函多次催要安装款尾款14万元,被告拒不支付,原告诉至法院。
调解员张洲爽了解案件过程后,及时和被告联系沟通,被告不同意调解,声称曾于5月24日发联络函给原告,称由原告负责安装的设备有问题,不能生产,要求原告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否则因此耽误生产造成的损失将由原告承担。原告回应称,设备正常使用,这是被告为了拖延找的借口。
释法说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沟通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原告与被告在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也有案件,原告申请了诉前保全将被告的账户冻结,被告无法进行日常交易活动。调解员立即再次与被告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释法说理,被告同意当天将5万元安装款打到指定账户,并承诺剩余安装款在期限内履行完毕。原告愿意配合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并放弃利息,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之前,原告以为外地公司沟通交流递交证据等不方便,加上被告起初不配合,调解时间会很长,没想到调解员周末放弃休息,与原被告双方反复沟通,不到一个星期就调解成功。原告被调解员认真负责、耐心敬业的工作精神所感动,特赠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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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永城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该院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三零”创建基石,切实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民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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