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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通讯员孟慧敏徐彬)近日,两名自作聪明联手在2023年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进行作弊的学生,分别被判刑。刑法已对该行为定罪入刑,试图以身试法的学生们,应该引以为戒。
在2023年5月份举行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被告人袁某为了通过考试,自作聪明,趁人不备用手机将考试试题拍照,通过微信发给考场外的被告人章某。章某通过百度搜索和书本查找等方式,将试题答案通过微信发给袁某。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发现袁某偷偷拨弄手机屏幕,遂没收其手机、试卷和答题卡。考试结束后,考生到考务办领取手机时,监考老师和考生一起查看手机,发现考生在考试中已将试题试卷发出去,并有人将答案发给她,于是汇报后立即报警。
经公安机关传唤,二人如实交代了偷偷拍摄提供试题和查找答案的行为。近期,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将本案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查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区调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遂判决被告人袁某犯非法提供试题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章某犯非法提供答案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