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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崔佳)“老刘,你说吧,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还能不能再续上?”“唉,老汪,你说说咱俩,为了几千块钱,对簿公堂,想想真是觉得丢人。啥也别说了,以后咱俩还是好兄弟。”……近日,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借款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续昔日友情。
3月,刘某向汪某借款6000元,双方未签订借款合同,亦未出具借条,后汪某向刘某追要该笔借款无果,双方引发纠纷。
该院麦岭法庭庭长樊高峰作为该案承办法官,收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言辞激烈,互不相让。
樊高峰果断决定背对背调解,他耐心倾听双方想法,准确抓取矛盾的起因和焦点,细致梳理事情经过,精准点出双方误会,然后释法说理,从法讲到理,从理讲到情,从情讲到做人的本分与诚信。
最终,汪某同意少要1000元,刘某自愿履行剩余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此案最终顺利化解。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三零’创建,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用心用情调解案件,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樊高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