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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通讯员李乃栋)“你们辛苦啦!真没想到拖了10年的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谢谢你们!”近日,李某某高兴地对调解员说。
2013年,李某某同工友在光山县城某工地务工。由于工期拖长,直到2019年,工地才为李某某结算务工费,还拖欠了7000元。2022年春节前,李某某找工地负责人尤某讨要务工费。尤某给了李某某3000元钱,但仍欠4000元。后经多次催要,尤某一直拖欠未付,故李某某依法起诉。法院立案审查后,将该案移交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
该中心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张梅、王海燕、刘红办理该案。调解员第一时间询问了当事人,详细了解了纠纷的基本情况,然后及时联系尤某,全面了解欠款纠纷的原因和经过,确定双方争议的问题。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教育和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办事,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尤某说自己一直都在外面干活,承诺在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抽时间过来全额支付欠款。10月7日,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尤某现场支付李某某4000元,纠纷至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