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精准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日期: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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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金莹
2023年3月,检察机关收到了一份奇怪的申请,当地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因一起看起来很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导致该局国有资产被法院查封,从而申请检察机关监督。该局又不是双方当事人,为什么会成为被执行人?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又怎么会牵连国有资产?案件双方当事人是什么关系?将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法院又是什么目的呢?……带着这些疑问,检察官调取了该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卷宗。
莫名其妙背负债务
2022年4月,某影院退休职工李某将该影院起诉至当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影院偿还2018年6月以来借其的98万余元本金和相应利息。因李某向法院提供了借条和转款记录,且影院的经理严某认可该笔借款的事实,所以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并于2022年6月判决影院偿还李某借款及相应利息。
判决后,双方都没有上诉,且该影院已破产未履行还款责任,该案很快就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影院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但该影院系当地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举办的事业单位,遂查封冻结了该局部分财物。
当地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莫名其妙成了被执行人,眼看国有资产就要被执行走了,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因此,紧急向检察机关递出申请,请求保护。
抽丝剥茧解开疑团
检察机关通过审查卷宗,调取全部转款记录,查询相关银行贷款信息,以及对某影院账目进行审计,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影院和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证人后,承办人发现李某系某影院经理严某的弟媳,李某于2018年6月以房屋装修的名义从某村镇银行贷款45万元,又向影院经理严某借款5万元,以李某的名义与该影院签订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定每月利息3%。经审计,至2023年3月该45万元贷款应付李某利息87万余元,李某支付银行利息15万余元,转贷获利72万余元。
刑民一体挽回损失
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构成高利转贷罪,监督公安机关于2023年4月23日立案;同时于2023年6月1日就李某与某影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当地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于2023年6月28日裁定再审。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李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如实供述了高利转贷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实际违法所得11万余元,2023年8月2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