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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张衡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租车行老板报案,称其经营的租赁公司的一辆轿车被租车人抵押变卖了。
经查,今年6月底,马某来到位于高新区的一家租车公司,想要租赁一辆小轿车用于短期出行,租期为7天。汽车租赁公司业务员了解到,之前马某在自家公司有过多次租车记录且信用良好,便简单登记信息后,将一辆价值14万元的小轿车租给马某。
起初,马某正常支付租金,往后便开始拖欠租金。察觉异样后,业务员发现车辆行程轨迹不正常,停在了郑州某抵押公司附近,此时马某已联系不上。原来,这辆小轿车已被刘某以2.6万元的价格抵押了。
随后,业务员立即向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张衡派出所报案。经过侦查研判和多次辗转南阳、郑州,民警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和抵押车辆追回,在完成对车辆的物价认定后,依法将该车辆发还给受害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王笑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