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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宋凯云)为增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浚县检察院聚焦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重点、难点,凝聚工作合力,积极探索社区矫正量化评价机制,近日,该院联合县司法局会签了《浚县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会签前,该院联合司法局先行先试,选取浚县浚州司法所为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量化评价,全面了解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最终综合其他环节的检察情况,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作出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
《实施办法》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以检察监督视角,全面、客观评价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明确了评价对象、评价组织、评价程序、结果反馈等,科学设置评价规则,创新增设集中评价环节以及一票否决制度,细化了检察监督重点,突出社区矫正工作在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实现“融入式”精准监督,促进检察监督和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院将立足检察工作现代化新方位,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持续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确保监督执法不越位、法律监督不缺位,为全面推进平安浚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