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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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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四检益+”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日期: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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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4版:法治广角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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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魏自民

    近日,看到自己的名字从失信人员名单上撤下,清丰县的高某长舒了一口气。原来,他因债务纠纷被县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银行账户被查封,外出务工很不方便。对判决不服的高某通过“四检益+”微信小程序向县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后,县检察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背对背协商调解,经债权人同意,县法院将高某的名字从失信人员名单撤下并解封其银行账户,该案以和解方式结案。

    “四检益+”机制是清丰县检察院打造的一项“检察产品”品牌。“四检”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益”即公益,“四大检察”围绕维护公益开展工作;“+”即在信息时代创新形态推动下,由“四大检察”发展的新业态。清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介绍说,“四检益+”机制旨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使“四大检察”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更加融合,实现治理效能最优化。

    为培育好“四检益+”机制品牌,清丰县检察院探索建立“521”一体化办案模式,即5个业务部门互相配合,实行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四检益+”办公室一站式办理。该院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各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诉讼线索,及时移送“四检益+”办公室,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诉讼案件线索台账,列明线索来源、类型、监督对象、分流转办、审查意见、诉前程序及诉讼情况等,实行一案一登记、一案一跟进,强化监控管理。“四检益+”办公室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则及时移送相关检察部门。该院强化统筹协调,对公益诉讼案件实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一并审查,在同一个办案组织内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职能,共同获取、审查证据,共同出庭应诉。

    为实现群众参与全覆盖,打造“阳光检务”,清丰县检察院建设“四检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推广。群众可随时点击“四大检察”“投诉与监督”“公益诉讼随手拍”等板块界面进行线索举报,或寻求检察机关帮助。“公益诉讼板块举报线索的处理流程实时公示,群众看到举报有效果,自然就有了积极性。”清丰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孔鼐说,在处理举报线索时,该院用好用足检察建议,及时对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药安全、英烈保护等线索问题监督整改到位。

    自2021年“四检益+”机制建立以来,清丰县检察院共立案215件,包括行政公益诉讼192件,民事公益诉讼23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4.3万余平方米;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废9000余吨;督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0余吨;督促收回国有财产400余万元;保护英烈纪念设施6处、零散烈士墓47处;治理提升文物保护单位18处;督促建设老年人无障碍设施12处;督促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赔偿金230余万元,实现了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有效提升了法律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