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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濮阳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出台《关于建立防欺凌“校园守护员”机制的协作意见》,要求各相关单位明确职责范围,充分履职、相互配合,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构建和谐安全校园。 (马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