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涉企再审案件 案结事了彻底解纷
日期: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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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祁法民)近日,淇县法院在办理一件涉企再审案件时,仅用10天时间实现了“一调三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某公司与夏某某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被告某公司提起了再审申请。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后发现,该公司在经营中过于注重业务快速发展,疏于规范管理、防控风险,与夏某某签订推广合同后,公司只对业务员田某某进行结算,并安排田某某对夏某某进行结算,而田某某却未足额结算夏某某的劳务费,夏某某因此提起诉讼。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某公司负责人详细讲解了该公司做法存在的法律风险,建议公司在快速发展业务的同时强化人员管理,规范业务行为。
负责人接受了法官的建议,并提出希望让田某某也参与调解,以利于问题解决。本着彻底化解纠纷的目标,承办法官通知某公司负责人、夏某某、田某某同时到庭调解。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仅用10天,再审案件、执行案件均案结事了,某公司与田某某之间潜在的纠纷也得到了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近年来,淇县法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强调案结事了彻底解纷,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