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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解惑

日期: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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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法治故事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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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李要娟 张心照

    “法官,恁这案件真是审得认真,这账也算得明明白白,判决讲得透彻见底,我也没啥说了,这官司我输得心服口服。”被告杨某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将判决款项通过微信一次性支付给原告。

    “老杨,您这叫输了官司不‘输’人,主动履行不丢人,我们为您点赞。”法官欣慰地说。

    近日,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来到宝丰县法院大营法庭履行了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原告王某经人介绍借给被告杨某40万元,杨某于2020年10月25日当天出具借条,王某随即全额转款。后杨某分多次陆续还款41万元,王某称借款时双方口头约定月息2.5分,所还款项有本有息,至起诉时杨某尚欠本息15万余元。王某经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辩称该笔借款无利息约定,本金40万元已全部结清。由于双方对有无利息约定分歧较大、各不相让,法官只好按程序先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某提供向杨某催款15万余元的电话录音等证据予以证明该笔借款存在利息。杨某对录音内容认可,但对王某催款未作出合理解释。庭后,法官认真分析证据,综合溯因推理原则与日常生活经验法则,通过数据计算、类比,认定双方借款存在月息2.5分的约定,依照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依法判决杨某偿还王某本息6.4万余元。

    宣判后,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官围绕双方分歧较大的利息问题,通知双方到庭,做了耐心细致的判后答疑解惑工作,从多角度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对判决均表示认可,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