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多次创业受挫后,蔡某想转行快递。在详细了解“菜鸟驿站”乡村网点发展经营模式后,他冒充代理人,利用名下原本注册的电子商务公司与“物色”好的个体工商户签署网点代理合同,骗取设备加盟费。近日,西平县检察院对蔡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
李女士在西平县某乡镇十字路口开了一家化妆品店,客源稳定。2023年4月,蔡某来到店里,自称成立了一家快递公司,为更好地拓展业务,需要在乡村发展“菜鸟驿站”快递网点,且投资小、回报快,还可以带来更多的人流,只需要缴纳建立快递网点的押金及设备费5000元就可以加盟。蔡某在向李女士出示了身份证、电子商务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代理合同的样本后,李女士信以为真,当即与其签订代理合同,并转账支付5000元。
数天后,老顾客胡某到店里消费。李女士在与胡某攀谈时,得知其店铺马上要增设一个快递网点,且其签订代理快递网点的经历跟自己如出一辙,而且胡某的店铺与自己的店铺仅200米之隔,李女士顿感事情不对。按照行业惯例,快递网点不可能近距离设立同一家驿站。于是李女士、胡某先后拨通了蔡某的电话,蔡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再次拨打电话蔡某已失联,李女士立即选择报警。
4月底,公安机关将蔡某抓获。据蔡某交代,自己多次创业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2021年年底时,蔡某在详细了解了“菜鸟驿站”的经营模式后,发现乡镇人群对其信任度颇高,于是打起歪主意,冒充代理人辗转周边多个乡镇,寻找不同的店铺经营者签订合同,收取加盟费,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先后与199名被害人签订代理合同,涉案金额上百万元。其间,有加盟商发现不能履行合同要求退还钱款时,蔡某便拆东墙补西墙,以后来获取的加盟费退还部分钱款,直至案发。截至目前,蔡某已退还钱款60余万元。
之后,西平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西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蔡某自愿认罪认罚。近日,检察机关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邢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