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司法救助 解民忧纾民困
日期: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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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真心感谢咱上街检察院!感谢咱检察官!”近日,当事人王强激动地说。王强(化名)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其妻子赵丽(化名)因交通事故治疗无效后死亡。但案发后,肇事者不但没有支付任何的经济赔偿,更是对治疗费和丧葬费不闻不问。
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此司法救助线索后,立即到王强家中走访,通过其村民居委会了解到王强夫妇家中共5口人,上有70多岁的两位老人还有一个11岁在上学的女儿。夫妻俩务农为生,赵丽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这一场突然的事故使全家没有了任何的经济来源,而肇事方也一分钱没有赔偿。在详细了解他的生活情况,听取他的困难需求后,该院办案检察官告知他可依法提出司法救助,希望他能勇敢面对生活、相信司法力量。经过深入了解核实,该院第三检察部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代表担任听证员,对这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听证员一致同意申请人的救助申请,2022年5月,经上街区委政法委审核,共向王强发放救助金3万元。这一司法为民举措再次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在该院顺利落实。
近年来,该院全力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治理经验,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合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力争将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司法救助不仅体现在一笔笔救助金上,还体现在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深远意义上,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传递了司法温度。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世鹏表示:“要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准,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辖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为平安上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李清媛 亢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