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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形成了从矛盾纠纷的源头到末梢的完整治理链条,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3900件,案件数同比下降13.54%;万人成讼率35.27%,同比下降15.58%,居全市第一。
□河南法制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程贵忠
诉前调解 构筑前端化解大格局
今年年初,博爱县委、县政府出台方案,依托府院联动平台,通过完善诉调、访调、警调对接机制,形成了“人民调解全程参与、法律服务主动参与、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参与、法院保障履行”的大调解格局。
博爱县法院将诉讼服务大厅进行升级改造,揭牌成立博爱县诉前调解中心,由8名擅长金融、家事、道路交通事故、物业、行政等领域的专业调解员组成,受理法院委派和委托的各类案件,承接博爱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各乡镇调委会、各行政机关调委会、行业调委会转来的案件,确保案件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减轻涉诉当事人诉累,做到案结事了。
源头把控 建立基层解纷服务网
为切实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该院3个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与乡镇综治办、信访办全面建立“一庭两所两办”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并在法庭设立联络站和调解室,通过构建村(社区)、乡镇(街道)、“一庭两所两办”调解室三级调解网络,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对于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我们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该院副院长闫琳琳说,在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案中,法庭发现在拆旧建新过程中,极易引发相邻纠纷,在与司法部门结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目前已在全县适用,相邻纠纷案件出现减少趋势。
“三联四网” 破解行政争议解难题
该院借助府院联动机制,构建“三联四网”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形成了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新模式。
建立博爱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统一纳入,既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又接受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的委派委托,实现行政争议一体化管理、一站式解决。
建立检察监督制度,将检察监督职能前移,通过检察机关诉中出庭、诉后检察建议等形式,促使行政争议依法化解。建立法、检联络人大代表工作组,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定期听取代表意见,提高群众满意度。
权威声音
博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谷同飞:
我们把诉源治理作为一项长效工程,切实把诉源治理作为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良药”、实质化解纠纷的“第一防线”,用最快速度兑现合法利益诉求,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