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本报漯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卫云飞 通讯员 薛宏冰 殷广华)10月4日10时20分许,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一中队民警在漯舞路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道路一侧,3名驾乘人员蹲在旁边。民警立即下车,上前查看情况。
民警询问得知,3人驾车行驶到此处时,轿车的右前轮突然爆胎,3人将车轮上的螺丝拆卸完毕后,无法将车轮取下来,也没有车辆维修人员的联系方式,他们一筹莫展。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帮助他们将车轮卸下,把备胎换上。在操作的同时,民警提醒3名驾乘人员,车辆行驶途中遇到故障要打开双闪灯,并在车后放置好警示标志,确保自身安全。
“备胎不宜长时间使用。虽然使用备胎可以正常行驶,但在行车过程中要控制车速。”几分钟后,民警将故障车辆的轮胎更换完毕,并叮嘱驾乘人员要尽快到附近修理店更换轮胎,注意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