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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闫平李金坤
今年以来,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立足审判实际,把能动司法作为加强和改进法庭工作的切入点,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积极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力促法庭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全力打造群众信任的“亲民法庭”。
从审出发向“立”诉源
三常路法庭坚持诉前调解与诉前保全并行,在立案前先对案件类型精准画像,利用三常路辖区内的诉源治理工作站,与辖区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村“两委”等部门搭建联动平台,由专职调解员对预立案当事人先行调解,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在前期调解中,如发现对方有失踪、隐匿、转移财产的迹象,在立案登记时进行识别标记,建议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通过查、扣、冻等手段先发制人,为后期履行提供保障。
在立案时,对立案材料逐一审查与核对。对于仅为单一法律关系、财产信息明晰、有明确可联系的电话和地址等情形,可以当场立案;针对辖区内有立案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等,上门收取立案材料,进行立案;在核对原、被告身份及住址等相关信息后,发现有不准确、不全面或发生变化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予以更正、补充。
立案后,及时分案与初步审查。秉持“能调尽调”的原则,再次进行庭前调解,进一步提升案件的调撤率和自动履行率。通过简单的证据梳理,确定其案涉财产数额等信息,为高效审判和审判后的快速执行提供便利。
以审支撑求“审”质效
效率是路径,公正是灵魂。三常路法庭一方面求质量,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不断强化证据裁判意识,发挥庭审的实质作用,强化判后答疑和释法说理,避免出现案结事不了。另一方面是求效率,法庭探索出“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站+共建单位”治理模式,充分利用辖区调解员和网格员的力量,把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再次进行繁简分离、快慢分道、分级处理,针对不同纠纷类型制订个性化解决方案,以过硬的调解质量达到定分止争效果。对于难以到场开庭的当事人,采取云上法庭形式减轻群众诉累;对于涉及鉴定等程序性事项的案件,建议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节约审理时间,集中精力处理争议焦点。以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理念,为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从审落脚为“执”发力
一纸判决书的重要价值在于当事人看到实实在在的履行。三常路法庭从审后促执着手,围绕案件审理末端的当事人权益兑现问题,努力探索执行新路径,力争将纠纷化解在强制执行前。
延伸服务,督促履行。通过判后答疑、判后回访、判后督促等措施,加大判后调解力度,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努力促成执前和解,进一步拓宽了诉源治理的外延。
借力科技,保障权益。创新“一案一群”工作模式,法官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村党支部书记组建微信群,及时倾听和回应当事人需求,掌握需履行义务人员的动态,通过“云服务”和“云监督”,为兑现胜诉权益提供保障。通过该工作模式,三常路法庭共促成执前和解121案,执行到位金额约177万元。
从审鉴果息“访”答疑
涉诉信访是检验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加强访源治理、推动关口前移,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实现标本兼治。
严把关口,排查风险。三常路法庭在立案、送达、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全面梳理排查节点重要风险隐患,及时提醒有效管控。健全机制,协调联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不定期与乡党委政府共商共议,统筹联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加强回访,化解到位。定期跟踪回访案件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保障化解实效。
察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三常路法庭积极贯彻能动司法理念,以立为入口,以审为核心,以执为保障,以访为检验,用法治为基层社会治理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