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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门洪斌纪营营
近年来,清丰县检察院坚持创新改进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监管,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实现“零犯罪”“零脱管”“零漏管”,且无重大监管事故、无监管人员涉嫌司法环节职务犯罪发生。
该院着力打造“派驻+机动检察”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模式,采取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常驻监督、“三必须”监督模式、“巡回监督+智慧检察”等方式,结合社区矫正调查问卷、电话抽访、台账管理等日常工作,开展日常检察监督。该院要求驻社区矫正检察官每周不少于4日常驻检察,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日常谈话,做到材料必审、上门必见、入户必谈,受理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等,变抽查式监督为全覆盖监督。
今年以来,该院检察官累计上门入户279人次,开展档案巡察12次,向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发出书面及口头检察监督建议10条,有力提升了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