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25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网络暴力“法不责众”?

日期:09-26
字号:
版面:第03版:@法治码       上一篇    下一篇

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昨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暨典型案例。《意见》共20条,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明确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

    ●在信息网络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以侮辱罪、诽谤罪定罪处罚

    ●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对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可以适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对所发现的网络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可以适用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

    ●对于网暴违法犯罪,要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具有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网络暴力,组织“水军”“打手”等实施网络暴力,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网络暴力等情形的,依法从重处罚

    依法支持针对网络暴力的民事维权

    ●针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受害人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申请,依法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

    发布会上,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文峰、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就《意见》的印发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侮辱、诽谤罪的犯罪嫌疑人213人,起诉涉嫌侮辱、诽谤罪的被告人415人,批准逮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1.5万余人,起诉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被告人3.6万余人

    ●实施网络侮辱、诽谤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适用公诉程序:

    一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

    二是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是侮辱、诽谤多人或者多次散布侮辱、诽谤信息,社会影响恶劣的;

    四是组织、指使人员在多个网络平台大量散布侮辱、诽谤信息,社会影响恶劣的

    ●对于被害人就网络侮辱、诽谤提起自诉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害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的,公安机关将全力做好协助取证工作

    (据新华社,最高法、最高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