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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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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大数据让房产信息更透明

日期: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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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政法前沿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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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通讯员陈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众多民事案件中十分常见。但是,如果同样性质的纠纷一年内发生了18起,并且案涉房屋均位于外省同一个地方,全部以诉前调解结案,那么,这些案件的合理性就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根据发现的此类案件线索,利用大数据,精准监督虚假诉讼中这一“隐秘的角落”,让房产信息更加透明。

    类案逐渐浮出水面

    2021年底,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在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该区法院有涉诉房产及案件当事人在外省某市的个案。随后,检察机关调取该区法院一年来办理的民事案件基础数据1万余条,建立数据模型,根据虚假诉讼监督审查要点进行分析归纳,设定合理的关键字,筛查出18件同类民事诉讼案件,涉诉房产及案件当事人在一个地点,均为调解结案。

    “因案件当事人、案涉房屋都在外省,我们联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往当地调查取证,了解到案涉房屋根本不存在买卖纠纷。我们认定该18起诉讼涉嫌虚假诉讼,应予以依法监督。”平桥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王东说。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为逃避房屋限购政策,当地某中介公司与平桥区某中介公司暗箱操作,通过在空白合同、空白委托书上签名,帮助双方当事人伪造房屋买卖合同,虚构民事纠纷,再由中介“代理人”起诉,通过法院确权的方式,达到转移房屋产权的目的。

    经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平桥区检察院向平桥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将相关职务犯罪线索进行移送。平桥区法院经审委会讨论,采纳检察建议,裁定由原审法院依法再审。

    监督模型日趋完善

    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平桥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积极思考,通过建立完善数字监督模型,让“数能”成为虚假诉讼监督的“利器”。

    “传统监督手段存在监督的短板和盲区。”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陈洁说,“一方面,传统手段主要依赖控告、举报等被动监督方式,检察机关发现线索有偶然性;另一方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存在证据单一、调解结案等特征,欺骗性、隐蔽性强。”

    该院利用大数据,设计了一种虚假诉讼类案监督模型,帮助办案人员识别并过滤出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案件。

    “大数据主要分析以下几方面异常:一是案涉合同约定和合同履行明显不符合交易惯例和常识;二是庭审过程明显缺乏对抗;三是调解结案异常,所涉案件均系快速调解结案,进入执行程序。”王东说。

    针对疑点,检察官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最终,中介公司与买受人、出卖人三方恶意串通,采取虚假诉讼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事实与模式逐渐清晰。

    照亮“隐秘的角落”

    “数字监督模型照亮了房产领域虚假诉讼这一‘隐秘的角落’,我院梳理异常的18条线索,追回直接损失2000余万元。该模型2022年还帮助其他检察院监督房地产虚假诉讼案件,其中息县一起、固始县4起、浉河区17起。”平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郭锁说。

    为有力识别、打击及防治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时,做到刑民衔接,对内与刑事检察部门线索共享、信息互联,对外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机关形成部门联动。

    为促进行业治理,检察机关通过查明虚假诉讼事实、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整治了房产中介乱象,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面”的良好效果。今年3月,该院还与区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引导律师注重执业纪律。

    “虽然数据不是证据,但我们只要捕捉到数据异常,就像猎人看到了猎物的影子。数字检察作为‘最强大脑’,已逐渐成为拓展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权威的核心支撑。”该院检察长袁永明说,“它的意义不止在于办理大量案件,还在于发现批量线索,开展类案监督,从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切实把数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把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